当前保险业发展总体向好风险可控

发布时间:2016-08-03信息来源:信息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新变化、新趋势、新特征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新的广阔空间。同时,政府越来越重视和关心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因此,我国保险业持续增长的良好基础和条件没有变,行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行业发展所处的黄金机遇期没有变。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有巨大空间。

 

       中国风险研究院院长 王稳

     “新国十条”发布以来,保险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助力“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越来越受到政府、社会和民众的重视。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保险市场,2015年保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行业总资产达到12.4万亿元,保险业正呈现出发展总体向好、风险总体可控的态势。

 

       上半年保险业发展向好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6年上半年,原保险保费收入18812.82亿元,同比增长37.29%。一是财产险业务平稳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4301.97亿元,同比增长7.07%,其中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48.99亿元,同比增长7.77%。二是寿险业务快速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761.02亿元,同比增长45.02%。三是健康险业务高速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359.33亿元,同比增长89.37%。

 

       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化和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业务领域,民生类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快速增长,增速呈现加快趋势,寿险新单期缴业务同比增速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其中长期期缴业务增速尤为显著,业务内含价值不断提高。

 

       资金运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在正式实施偿二代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针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保监会及时出台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情况下,确保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总体可控。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来看,一是资产结构总体稳健,主要以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其规模占比75%,权益类投资规模占比22%,资产配置结构较为审慎和安全。二是资产质量总体优良,存款主要集中在大中型银行;债券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企业债中AA级以上的占比96.3%,基础设施等产品大都有银行担保;股票投资主要以蓝筹股为主,这些资产风险相对较小。三是流动性相对充足,活期存款、国债等流动性好的资产占比接近10%,总体能够满足退保、赔付等资金流转需要。四是涉及交叉金融领域产品程度较低,保险业投资信托产品占信托业总规模的3%。五是实行专业化运作和资产全托管制度。

 

       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我国保险业在规模增长、结构优化、不断创新发展的同时,行业风险总体上不显著,处于可控范围内。这不仅得益于监管体系的日趋成熟,也得益于保险企业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以及保险业发展环境的极大改善。

一是保险偿二代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一季度起,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保险监管体系正式运行。中国偿二代监管体系坚持风险导向、中国实际和国际可比三个基本原则,是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大趋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建设于2012年启动,2015年 2月正式发布并进入实施过渡期。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偿二代成效显现:从行业整体看,偿二代下偿付能力保持充足、平稳;从公司情况看,偿二代能更好地识别高风险公司,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理念、市场策略和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改善偿付能力。偿二代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通过管好后端、推动前端进一步放开,为人身保险费率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自年初以来,在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的基础上,保监会相继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制度》《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突出把强化监管和守住风险底线放在首位,加强对重点公司、重大投资等风险监测和监管,运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偿付能力等现代化监管工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二是保险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行业保费收入、行业利润、行业总资产、行业净资产分别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极大增强了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保险企业的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强化,按照国务院和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保险业“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 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巩固和运用专项检查成果,提升了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风险排查和压力测试持续深入,保监会对行业可能出现的重点风险,自上而下开展全方位的风险排查,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现金流等开展压力测试,基本摸清了风险底数。

       四是全行业偿付能力总体良好。保监会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每季度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和变动趋势,按照偿付能力状况实行分类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发挥对经济新常态的引领作用,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将逐步提升,新的发展动能逐步增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将带来社会领域深刻变革;人口老龄化及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将可能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将推动实体经济产业格局日新月异,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快绿色发展等政策举措将进一步激活企业发展动力和消费者潜力。这些新变化、新趋势、新特征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新的广阔空间。同时,政府越来越重视和关心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因此,我国保险业持续增长的良好基础和条件没有变,行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行业发展所处的黄金机遇期没有变。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保险业也出现了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新增长点。一是保险业服务民生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大病保险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覆盖人口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而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长期福利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业务的落地和迅速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全面、更贴心、更便捷的保险保障。二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手段更加丰富,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成立了总规模达3000亿元的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有力地支持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保险业巨灾保障功能发挥更为显著,保险日益成为重大灾害事故应对的有效方式,云南、四川地方巨灾保险试点相继启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我国首只巨灾债券在北美成功发行,宁波“灿鸿” “杜鹃”台风保险赔付8000万元,广东“彩虹”台风赔付7.5亿元,“东方之星”事件赔付7380.6万元。四是保险业的托底作用更加明显,特别是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解决就业问题方面作用突出,一方面,保险业吸纳社会就业的前景巨大,直接吸纳就业能力突出,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保险业从业人员总数为610万人,较2015年底增加37万人,而且保险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养老社区、健康产业以及长期福利等保险业务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面,开发有针对性的小额人身保险,为下岗职工生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能够有效缓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下岗失业问题。

 

       因此,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有巨大空间。从保险业发展的数量上看,2015年我国保费收入和行业总资产分别为2.4万亿元和12万亿元,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235美元/人和3%,与世界平均水平662美元/人和6.2%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根据“新国十条”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目标的规划,到2020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5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20万亿元,基本上有翻一番的空间。从保险业发展的结构上看,保险业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社会治理创新、参与国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创新惠农支农方式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在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服务、发展多元化健康保险、完善大病保险机制、实施保险扶贫惠民工程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未来在责任险、信用险、年金管理等方面都面临着爆发性的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空间值得期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