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险中介监管将以推进完善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为主线

发布时间:2022-05-11信息来源:信息部

近日,银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姜波在《保险业风险观察》发表署名文章《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推进保险中介监管》(以下简称“文章”),详细阐述了下一阶段保险中介监管的思路。

过去一年,保险中介市场基本承受住了疫情反复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变化的冲击。一是机构与人员发展基本稳定,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1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两万余家,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计执业登记从业人员960多万人。二是销售主渠道作用稳定发挥,全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4.20万亿元,同比增长5.4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95%。三是自身经营稳中有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3.21亿元,同比增长8.39%。四是市场秩序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典型性风险事件和风险机构。

文章指出,推进完善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要深刻把握新阶段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清醒认识当前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目前,保险中介机构质量同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多元化保障需要之间还存在差距、有的机构经营管理尚未摆脱粗放生长方式,保险中介监管要准确、清醒把握这一现状,坚持“防范风险”和“创新发展”两手抓,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创新,通过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优质发展、提升服务,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在“量”的基础上实现“质”的优化。

第一,发展高质量的主体体系。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持续深化,要在过去几十年发展中已经解决“有没有”问题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好不好”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开始萌芽发展至今,我国已经形成涵盖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在内的完备的保险中介渠道体系,近年来互联网渠道作为新型保险销售渠道也得到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持续推动市场结构优化,推动机构主体提质增效,推动中介市场优化数量、提升质量,不但要总体上多层次、多类别,而且要在个体上高标准、高质量,特别是要形成一批理念清晰、治理有效、管理先进、专业突出的专业中介机构集群,促进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第二,构建清晰成熟的市场规则。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持续深化,要始终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取向,体现规则精神、竞争意识、开放心怀,既要有监管上以顶层设计形成的成文规则,体现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作用,又要有市场上长期约定俗成的公认规矩,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地位。过去几年,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了经纪、代理、公估、互联网四类主体或渠道的监管规则,加强保险中介监管顶层制度建设。市场永远在发展,创新始终在路上,要增强前瞻性,促进监管与业界互动,贴近市场主体、掌握市场动向,在破立结合中不断完善监管政策、校准监管方向。

第三,打造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持续深化,要在现有规模的从业人员队伍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其专业、职业、敬业的社会标识。保险中介服务最终要落脚于从业人员对业务的诠释,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与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成熟保险市场上公众一致认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高素质特征,认同他们专业、职业、敬业的价值取向。反观我国,保险业“人海战术”消耗了消费者信任度,影响了保险业形象。近年来保险中介监管在推动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级分类、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未来将继续沿着这一方向努力推动人员队伍精细化管理,鼓励机构研究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集聚从业人员队伍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第四,建设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持续深化,需要较好地解决行业信息畅通、行业标准统一、行业规则建立等问题,有效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促进监管效能、维护消费者利益。当前,金融科技创新日新月异,在便利金融消费者、促进金融消费安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赋能金融行业和传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相应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要搭建行业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保险中介云平台,构建功能强大的监管信息系统,消除数据孤岛,强化市场数据分析能力,开展科学分类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科技水平。

2022年,保险中介监管将以推进完善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统筹协调,牢守底线思维,坚定有力防范风险,求真务实推动提质增效,推动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迈进,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成效。